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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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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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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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生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青山村 |
黑龙江佳生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青山村,占地面积20000㎡,建筑面积200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有机肥生产线、生产区、磨粉车间、库房、成品库房、办公室、原料棚、腐植酸堆场、成品堆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有机肥30000吨。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破碎、筛分、料仓落料及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磨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项目厂区设置防风抑尘网,原料、成品有机肥堆场进行苫盖,搅拌工序采取密闭,并进行雾化喷淋,破碎、筛分进出料口设置雾化喷淋装置,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采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旱厕、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等级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办公室等其他建筑物为简单防渗区,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三)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布袋收尘、不合格物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