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监督落地促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实践中,如何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发展根基?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李忠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文伟山西省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严冀钢湖北省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强化办案引领,做实基层监督,坚决整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记者: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如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李忠:我们通过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机关移送、日常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等渠道,全面起底涉农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市起底涉农重点问题线索327件,其中在办问题线索38件,形成涉农问题线索库,实行清单化台账管理。同时,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比如,围绕惠农资金监管等问题,我们严肃查处了湘乡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财政资金39.5万元挪为己用的问题。目前,共查处涉农问题62个,处理81人。此外,我们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谈话函询。比如,湘潭县射埠镇继述桥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某、报账员欧阳某因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用于冲抵非生产性开支,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文伟:我们按照市委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各县区按照部署安排,做到“一县一方案”,实现上下贯通、行动统一、齐抓共管。具体工作中,强化办案引领,立足实际,紧盯监督重点,按照“统筹谋划、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原则,建立“室组联动”“组组协同”“室组地联合”监督机制,严惩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方面,对全市2021年以来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审计等反馈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处置情况“回头看”,建立专门台账,对问题线索统一管理、优先核查、集中攻坚,做到存量线索限期办结、新增线索动态清零。另一方面,将专项整治融入全市基层治理工作大局,着力推动专项整治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等整治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同时,坚持监督、办案、整改贯通实施,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过筛、建立台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压实县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持续纠治重点难点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推动乡村振兴领域问题整改270多个。
严冀钢:我们推动巡察、财政、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做到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审查调查统一指挥、人员力量统一调度,集中力量开展信件联办、案件联查、问题联解、监督联动,严肃查办了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处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8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比如,我们集中力量深挖彻查了沙市区岑河镇张场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等6人套取惠民惠农资金、私设“小金库”腐败案件,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又如,我们通过片区协作办案,实行“乡案县审”模式,严肃查处了洪湖市新堤街道新闸村第一书记段某等人伙同该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股原股长谢某,采取虚增、虚报等手段套取、私分国家青苗补偿款案,全案移送司法机关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挽回经济损失561万元。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让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记者: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取得成效,必须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此,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李忠:我们调整优化“一县一监督”清单、“一领域一专题”方案,细化分解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联乡联村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形成监督合力,同时,注重发挥派驻村级纪检员“哨兵”作用,采取实地督导、查阅资料、走访排查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比如,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湘乡市山枣镇万贯村党支部书记杨某违规占用农田,今年4月,杨某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并按要求拆除硬化水泥坪。推动线下线上监督共同发力,加大对“互联网+监督”和“监督一点通”平台的宣传力度,将民生资金,特别是惠民补贴和扶贫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全面公开,实现对每笔资金从上至下、从部门到农户、从个人到项目的全程监督。运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行资金全链条、全过程监控,动态掌握资金流向。通过巡乡镇带村和专项巡察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市委组建5个巡察组对2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督促整改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此外,我们把清廉乡村建设作为促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的同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目前,全市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追踪完成整改建议书14份,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23个。
张文伟:为了让党员干部对照检视、闻警自省,我们选取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查处的8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层次剖析,找准案件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深挖存在的制度性根源、管理性漏洞,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示函、提醒卡等方式,推动解决监管盲区、治理短板问题440多个,修订完善制度60余项,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比如,阳高县纪委监委针对长城乡镇边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渠某擅自处理村集体油松树问题,督促长城乡党委政府举一反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对渠某的处分决定,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撰写反思剖析材料;督促长城乡各村完善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履职机制,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压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
严冀钢:我们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廉政预警通知书、整改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等“三书一函”的作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去年以来,共制发“三书一函”90余份,推动建立全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办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小微权力运行配套管理制度机制,切实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明确路线图。与此同时,推动小微权力清单与行政审批“一次办好”政务服务平台改革事项、流程环节做到同步衔接,联动运用网、屏、端各平台,开展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有效参与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三资”问题200余个,处理处分230余人,清理问题合同7090余份,督促收回集体资源2.4万余亩,促进集体增收4367.1万元。
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贯通融合、同向发力
记者: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督力量,以有力监督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李忠:我们将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坚持以查案开路不动摇,强化与信访、审计、巡察、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深挖细查有关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涉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聚焦案件易发多发地区和单位,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督促相关单位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及成因,列出廉政风险负面清单;紧盯涉农重点产业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拨付、资金管理运行等环节,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漏洞,形成清廉乡村建设负面清单。同时,注重挖掘特色亮点,打造一批富有乡土特色的清廉村居样本。
张文伟:我们将坚持以务实管用为导向,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领域,推动民政、农业农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监管职责,细化措施要求,持续完善各领域各环节配套机制,加强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推动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织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让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把廉洁文化融入乡村治理,深入挖掘本地历史资源、乡贤文化、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中的清廉元素,依托本市各县区廉洁文化示范点,将党规党纪、廉政警句等内容融入其中,发挥廉洁文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浸润作用,促进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与向上向善的乡风民风相融合。
严冀钢:我们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对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不强、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村级工程项目较多、信访问题突出的村开展提级监督,对村“一肩挑”人员实施提级报告约谈、提级监督执纪、提级督促整改,把“提级监督”嵌入基层治理。针对村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将纪律教育融入村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推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头雁”守牢底线、勇担使命。把乡村治理与“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深度融合,深化移风易俗,弘扬公序良俗,把勤俭节约、干净做人的良好家风融入家庭生活,切实以清廉之风滋养清风正气,助推基层治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