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衡阳市委批准,衡阳市监察委员会对衡山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彭铁良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彭铁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政纪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包庇黑恶势力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衡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铁良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市委大院 邮编:421000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技术支持:衡阳市数据局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IE8.0及以上 网站标识码:CA192900000405857020001
网站总访问量统计: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