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衡阳市委批准,衡阳市纪委监委对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衡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宁开除党籍处分;由衡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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